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我县龙源幼儿园建设规模及教师配备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源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克东县龙源幼儿园成立于2014年2月,是由克东县政府主办隶属于县教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50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工资支付形式为县财政差额拨付(县财政拨款90%)。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与技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疾病和语言障碍;
4.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同时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人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5月22日下午3:00。
3.报名地点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县党政办公大楼207室)。联系电话:0452-4323283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克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逾期后提供者不予确认。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数达不到1:4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如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办法
招聘工作由克东县人社局组织,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2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教材、幼教教材及课改理论等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结束立即进行试卷的评阅工作,第一时间对外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如有考生对笔试过程或笔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小时内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在接到考生复核申请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受理。凡属考生对自己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评卷老师对该考生试卷重新复核。试卷重新复核后,相关人员在复核申请表上签字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于超过申请时限要求复核的,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简笔绘画、自选少儿歌曲清唱、键盘演奏、现场识谱试唱、少儿舞蹈展示五个方面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七、体检和考核
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
九、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