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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时间:2013-9-30 21:17:2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铁锋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以考试录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可以是非师范院校;体育学科要求是运动训练专业)。

4、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早8:30-晚17:00。

3、报名地点:铁锋区教育局人事科。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3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

(3)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四、招考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教育学占40%,心理学占30%,时事政治占10%。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竞职优势说明、专业技能展示、说课(按照自己所学学科准备教学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铁锋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由铁锋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所需学校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招聘人员名单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试用期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教育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享有与学校其他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五、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区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铁锋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rar

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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