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教育示范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县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工作人员。《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工作人员方案》经县人事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育员: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规定。
3、连平户籍或连平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9日后出生。
4、应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5、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2、地点: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3、要求:
(1)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者还应提供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除在我县教育局报到的毕业生外,其他报考者应出具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报到证原件。
(2)填写《2014年连平县教育示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及岗位实际操作相结合形式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围绕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的知识等;岗位实际操作主要考核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
(4)采用百分制形式给分:结构化面试占60%,岗位实际操作占40%。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待遇。
六、公告时间
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15日。
连平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