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克山县师资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和小学教师,按照《克山县2011年公开招考录用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初中教师8人(语文2人、音乐3人、体育3人)
小学教师22人(音乐7人、美术6人、英语9人)
二、招录条件
1、初中教师:招录对象具备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是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的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一类是面向社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另一类是在我县已被正式选聘(在教育局备案),在岗3年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2、小学教师:招录对象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面向社会,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另一类是在我县已被正式选聘(在教育局备案),在岗3年以上第一学历为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3、30周岁以下指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指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人员。
4、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招录办法
(1)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招录办法
采用考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两部分,即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所有人员都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笔试分值为100分,基本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7:3比例记入总分,作为招录总成绩。如总分相同,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再择优录取。
(2)语文、英语学科教师招录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招录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的相关知识,并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比例。在进入面试资格的人选中,根据拟聘用岗位职位的需要,对报考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评委当场亮分,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比例核算总分,如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再择优录取。
(3)体检和考核
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录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4)公示及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录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录用手续,公示期为七天。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后期复审条件不具备的取消录用资格,顺延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给予落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相关事宜
1、报名费及笔试费300元,面试费2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际发生收取。
2、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3、具备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4、在我县已被正式选聘(在教育局备案),在岗3年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符合加分条件者,不能累计加分。
6、报考人数需达到招考名额的3倍方可招考,否则按比例缩减招录名额。
7、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2011年9月21日。
8、报名地点:克山县政府二号院内,克山县教育局407室。
9、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同时提供组织部、人保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佐证材料。
10、联系电话:0452-4532893
克山县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