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为使招聘工作科学有序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师法》为指针,以《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解决专任教师短缺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招聘学科与名额
(一)初中招聘教师52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3名、英语8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12名、政治4名、历史6名、地理5名。
(二)小学招聘教师118名。其中语数67名、英语9名、音乐9名、体育9名、美术7名、微机10名、心理5名、校医2名。
(三)招聘幼儿教师14名。
共计招聘184名。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幼儿教师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心理学科教师及校医,所学的专业应与所报专业(含方向)一致;报考幼儿教师应是学前教育或者幼儿教育(含幼儿方向)专业毕业。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初中、幼儿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幼儿教师资格。校医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与原人事局、教育局签定过委托合同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报初中、小学、幼儿教师5月8日至5月14日。
(二)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 联系电话:0452-5831135;0452-5839921)
(三)报名办法:由本人现场分科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及已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2寸近期正面同版照片3张。
(五)报名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监察局监督。
(一)笔试
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考试时间5月18日,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考所报学科初中、高中现行教材内容;报考心理、校医、幼儿教师考相关学科内容。
分科、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答卷时间90分钟。报考幼儿教师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笔试分数相同时相应扩大技能考试人员比例。
(二)技能考试
报考幼儿教师进行技能考试,满分100分,考生自带教材、用品和资料(时间另定)。
笔试成绩(占50%)与技能考试成绩(占50%)之和为报考幼儿教师总成绩。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不试讲,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高低,分科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体检与考核。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看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都合格且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支教毕业生等项目生优先;学历高的优先;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小学语数、小学英语)一致的优先;与人事局、教育局签定委托合同的优先;现正在我县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优先;无法区分时采取复试等办法进行确定。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聘用。被聘用人员安排到所缺教师的中小学校任教,任教学科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者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顺延聘用,顺延聘用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
(五)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考试、考核等费用2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际发生收取。
2、对隐瞒身份、凭虚假证明报考人员,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3、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档案办理,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下延聘用。
4、应聘同一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此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5、办理聘用手续时间7月20日—7月31日,培训时间8月1日—8月15日。
六、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
七、组织领导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泉宁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伟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栗春林 县人社局局长
张士琦 县教育局局长
郑 波 县财政局局长
刘孝礼 监察局局长
毕跃学 县编办主任
招聘工作办公室:
主 任:栗春林 张士琦
成 员:万永江 宋玉学 高 革 张忠民 李庭海
魏志庆 田向阳 温成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把报名、考试、聘用三关,做到报名条件、岗位、结果三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出现问题从严查处。
(三)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环环相扣,防止作弊。加强保密工作,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且业务能力强的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到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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