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2013年补充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一、补充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我县报到的本县户籍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①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不限专业)。报考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须具有对口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本专业教师资格。
②报考幼儿专业教师须具有对口(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补充人数
补充130人。
小学110人:语文24人,数学24人,英语22人,音乐12人,体育8人,美术10人,信息技术10人。
幼儿专业20人。
各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指标数3倍时,报名人数除以3取整(尾数全舍)为指标数,剩余指标分配到报名人数最多的专业。
四、补充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五、补充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滦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lnxjyj.com或http://www2.lnxjyj.com),进入“2013年教师招聘”,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报名系统于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开通,2013年8月14日下午18:00关闭。
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报考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4日至15日(截止时间为15日下午18: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审查和确认的视为弃权。
2、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参考人员务于8月17日上午8:30至12: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
①笔试
笔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主要考查从事小学及幼儿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为适应报考学段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占90分)及《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相关内容(占10分)。其中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笔试内容是:
小学:语文、数学专业为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教育教学的内容(高中30分,初中60分),其他专业为适应小学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以及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教育教学的内容(专业40分,语文和数学50分。其中高中30%,初中70%)。
幼儿:适应幼儿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以及适应幼儿教育教学的语文和数学学科内容(幼教理论占40分,初中语文和数学占20分,小学语文和数学占30分)。
②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包括讲课和答辩。依据考生笔试,按照各专业招考人数与讲课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讲课人选,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教学内容(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新授课内容,讲课课题自选,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幼儿:幼儿园中班现行教材内容,讲课课题自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讲课结束后,要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幼儿专业还要进行特长展示。
2013年8月19日在县教育局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务于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补充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招考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按比例折算后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依次考虑笔试成绩、学历、毕业年限,笔试成绩高、学历高、毕业年限长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
2013年8月21日,公布考试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5天。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新教师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三年(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低下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不纳入编制,按合同规定管理,不准调动工作,工资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有调整,按县内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担负)。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和政策规定决定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继续按合同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全额事业编制同类教师执行。
六、安置去向
聘用的新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缺员小学或幼儿园任教。聘用前将拟聘人员的成绩、缺员单位及缺员学科、人数予以公开,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七、几个具体问题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申报小学音乐、美术和幼教专业必须符合限报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申报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师范类报考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信息;非师范类报考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报名信息表》,到县人社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信息确认。
4、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发给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5、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6、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或未按时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7、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聘用结果在县教育局公布。
8、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收取报考费。
联系电话:4123089
举报电话:4121776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说课稿:教师招聘考试说课稿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