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中小学专业教师不足问题,决定公开选招部分专业教师。为确保选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招学科及数额
(一)参选条件
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育局报到的(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招聘安置就业的及被聘用后不服从安置的人员除外)迁西籍或与迁西籍高校毕业生确立婚姻关系(以结婚证为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招学科及计划数额
学 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计算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数额 |
14 |
14 |
14 |
2 |
2 |
2 |
2 |
2 |
2 |
2 |
9 |
7 |
8 |
80 |
(三)实际选招数额的确定
学科报名实际参选人数超出计划选招数额25%时,按计划选招数额选招;学科报名实际参选人数未超出计划选招数额25%时,按报名参选人数的80%确定实际选招数额(余数不计)。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见附件1,自行到迁西教育网下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 张(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需出具报到证明,与迁西籍高校毕业生确立婚姻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另带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按规定时间自愿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地点及时间见附件2)。经公开选招中小学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者,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招中小学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选招办法及程序
选招采取优先选拔、考核选拔、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优先选拔
具备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选招学科一致、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选招数额者可优先选拔,直接确定为拟招录人员。
(二)考核选拔
1.文化考试。按学科分别进行,即报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
考试按高考难度命题,非高考学科考试内容以高中教材为主(其中《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内容占总分数的1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成绩复核。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参考人员可在30分钟内向公开选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采取集中密封、统一复查的方式,只复核分数是否漏统、错登,不改判原题。
(三)拟录
参加选招的人员依据各学科实际选招指标,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人员名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本着优先聘用的原则,对经省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到西部及边远贫困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在确定拟录人员前文化考试成绩加5分。加分以有效证件及档案中原始资料记载为准,有两项以上加分的只加一项。分数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顺序依次取舍(学历高低顺序为研究生、一本、二本、专升本、三本、专科),学历再相同时,同时拟录。
(四)体检
确定的拟录人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五)录用
拟录人员经体检合格的,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县政府批准,办理选录的相关手续(因报考人数不足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补录)。
四、被选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本次选录的中小学专业教师不纳入编制,被聘用人员全部安排到太平寨、罗家屯、上营、渔户寨、滦阳、汉儿庄、金厂峪、东莲花院、尹庄9 个乡镇的农村中小学任教。任教期间,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聘期内不予调动。聘期及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育教学成绩低下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全部实行定额工资加工龄补贴的办法,并享受相应标准的绩效工资。月定额工资为:研究生2500元、本科毕业生2000元、专科毕业生1500元,每年20元工龄补贴按月发放,按事业人员管理并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工伤和退休按事业人员办理。
五、其它
(一)参选人员要对所提交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提交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选招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参选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条款,选招过程中或录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庆文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进有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矿管办主任李作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陈立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永国, 县教育局局长张文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宝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永彬,县财政局局长侯建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侯建钧,县教育局副局长、教研训中心主任张志永为成员的公开选招中小学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5661507),办公室主任由张文志兼任,副主任由侯建钧、张志永兼任。
七、本方案由公开选招中小学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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