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农村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164名,现就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语数72名,英语20名,幼教25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特教2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与招考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截止2013年6月30日具有曹妃甸区正式户籍(或生源地为曹妃甸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曹妃甸区支教的省"三支一扶"人员按本区生源对待。
3.在曹妃甸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单位工作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的配偶或子女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4.报考特教职位的毕业生放宽到唐山市户籍(含各县区)。
5.语数职位不限所学专业,其它职位均要求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现从事幼教工作的曹妃甸区招募的支教高校毕业生、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幼教职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以及有碍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和缺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和信念。无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由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特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考职位人数时,相应职位空余名额调整到小学语数职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及考务费100元。
在曹妃甸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其父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在曹妃甸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单位、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的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企业注册工商局开具的注册信息证明。
配偶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能证明其关系的证明信。
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招考条件人员填写《2013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2013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选定一个报考职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考试内容:
1、语数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其中语文、数学各占50%。
2、英语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英语教材知识。
3、音、体、美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幼教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学前相应专业理论知识;特教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特教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其中语文、数学占40%,专业理论占60%。
以上各学科及专业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通过曹妃甸创业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专业技能测试
音、体、美、幼教职位按照招考数额,根据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分值为100分,评委现场赋分。其中:
1.音乐职位主要考察器乐特长,测试内容为钢琴演奏和专业特长展示,钢琴演奏曲目当场抽签确定(内容为小学六年级音乐教材曲目),限4分钟。钢琴演奏分值为70分,专业特长展示分值为30分。除钢琴外,其它用品自备。
2.体育职位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动作示范及讲解、体育特长展示,每人限8分钟。动作示范及讲解包括立定跳远、短跑途中跑、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行进间单手肩上投篮,每人以抽签形式抽取一项。动作示范及讲解分值为70分、特长展示分值为30分。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3.美术职位主要考察素描、速写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素描、速写各一项,素描对象为现场静物,速写为人物速写,限时120分钟。素描分值70分、速写30分。除素描纸、宣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4.幼教职位主要考察幼教素质,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主题情境画(简笔画)、情景会话各一项。钢琴弹唱曲目从现行幼儿中班教材的民乐中抽签确定、舞蹈内容自选、情景讲故事抽签确定主题,主题情境画为命题作画。先集中进行主题情境画,每人限时20分钟,然后分别进行其他三项测试,每项限时4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30分、舞蹈30分、主题情境画20分、情景会话20分。除钢琴、图画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曹妃甸创业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招考职位和名额,以考试总成绩与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人选:在曹妃甸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学位)较高者,优秀毕业生,毕业时间早者,年龄较大者。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选人员到曹妃甸区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时,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按公告规定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创业网、曹妃甸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档案转递与审核
体检合格后,对学籍档案未转至我区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办理调档手续。对档案不合格或发现在校期间严重违纪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不能按时提供学籍档案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
聘用后参加岗位竞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相关的人事业务。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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