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教人[2008]114号)规定,经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周口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四)身体健康;
(五)择业期(2011年6月以后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内的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周口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hnbys.haedu.gov.cn)和周口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zkn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8月9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马运朋任凯
联系电话:0394-8178068
为方便应聘者报名,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www.zknu.edu.cn/,进入“周口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11日至8月20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郑重提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要关注我校人事处的网站,了解有关招聘信息和要求,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2013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具体要求以我校通知为准。
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对于一些低于3:1的专业,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请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周口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周口师范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对2013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
纪检组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0394-8178027(周口师范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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