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泗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考试考察及实行聘用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泗办发〔2007〕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泗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8、“年龄条件”中“30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东侧500m);
3、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有证件均需复印件,请提前准备);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3)填写《2013年泗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公告》规定要求,被委托人需出示其身份证。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4、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其他事宜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3:1,确定实际招聘人数。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4日-2013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本人不能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领取通知书时,需提供该报考人员身份证、缴费发票、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占满分30%);专业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满分7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考察和体检;
3、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合成成绩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组织实施。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考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拟定聘用人员,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hrss.gov.cn/)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公示等招聘过程中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到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7010639。
附:附件1、《2013年泗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岗位)表.rar》
附件2、《2013年泗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rar》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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