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的公告
根据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在本县辖区内公开选聘部分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3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物理4名,化学2名,英语1名,历史1名,地理1名);小学教师14名(英语3名,音乐4名,体育3名,美术4名)。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3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选聘范围及原则
(一)选聘范围
本县辖区内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本人申请,现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参考的原则。
4、坚持城区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各个岗位的教师须具有三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和所报考学科教学经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承担选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教师须具备县教师新课程教材教法能力检测合格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至8月17日(星期六)下午17:00止。
(三)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四)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申请(所在学校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现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现所在学校出具的现任教学科起止时间、农村学校教学经历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各1份,同时递交两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缴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缴纳考务费用50元/人。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时间:201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七、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于2013年8月19日在通江教育网公布。
八、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选聘名额,依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抽签确定考核对象)。
2013年8月19日至8月20日由教育局与用人学校对考核对象的现实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考核选聘意见,报县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于2013年8月21日至8月26日在通江教育网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照同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聘用学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用人学校竞聘上岗,确定岗位等级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纪律
严格公开选聘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明确。
附件:通江县2013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ar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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