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迁安市教育局决定为迁安一中、迁安二中、迁安市第三中学和迁安职教中心等4所城区高中在陕西师范大学招聘部分学科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大力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满足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
本次招聘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财会、计算机。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者优先考虑。
5、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第一学历为本科(一本)或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
四、招聘方式
迁安市教育局组织迁安一中、迁安二中、迁安市第三中学和迁安职教中心等4所学校到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招聘以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经面试和试讲成绩优异的应聘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1、应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迁安市教育局、相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面试。面试由迁安市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就其成长背景、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3、试讲。经面试合格的,参加用人学校组织的相关学科试讲。
4、确定人选。迁安市教育局、相关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面试和试讲成绩,确定录用人选,在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5、注意事项。应聘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就业协议各一份以及身份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聘用待遇
应聘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为财政编制,工资由市财政全额发放。
六、其它事项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迁安市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王老师 0315——5215516 1393154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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