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需求,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见《乐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后)。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
被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8点30分起至2013年8月15日下午5点30分止。
报名地点: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二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乐亭县任何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2013年8月16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的,不予报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不进行考试。
3、发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招聘考试。
发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7日上午8点至12点。
发准考证地点: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出题人员从外地聘请)。
招聘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高中教师2013年8月18日9点至11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3年8月19日9点至11点。
笔试地点:乐亭第一中学。
2013年8月20日上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乐亭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
5、面试
2013月8月20日下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乐亭教育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按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1: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高中教师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高中教师2013年8月21日上午7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3年8月22日上午7点。
面试地点:乐亭县第三小学。
具体面试办法:高中教师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题目考生当场抽签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讲课,评委当场打分(评委从外地聘请)。备课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科目和内容由本人自定,提前完成备课,当场讲课,评委当场打分(评委从外地聘请),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乐亭教育网发布。
6、录取
按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下列顺序优先录取:(1)移民子女优先;(2)有教师工作经历的优先;(3)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省、市、县选派各类志愿者优先;(4)面试成绩高的优先;(5)学历高的优先;(6)党员优先。
2013年8月23日上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乐亭教育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下午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7、体检
拟招聘人员8月24日在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并交纳体检费200元。
8、公示拟聘用人员
2013年8月25日下午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乐亭教育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及综合成绩。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对于简章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4611059
附:《乐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乐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 |||||||||||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拟招聘人数 |
拟招聘 岗位名称 |
拟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
学历低限 |
学位低限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工作经历要求 |
其他 | ||||||
教育局 |
高中 |
全额事业 |
20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日制普通类一批本科 |
学士 |
|
35周以下 |
|
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
户籍不限 |
小学(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30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日制普通类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类非师范类本科 |
|
|
35周以下 |
|
具备相应教师 资格证书 |
1、乐亭县户籍 2、经公开招聘在乐亭县国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并经教育局集体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和2010年、2011年、2012年公开招聘的执行乐亭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教师不受户籍、年龄和学历限制 | |
中小学(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40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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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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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招聘在乐亭县国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并经教育局集体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和2010年经乐亭县公开招聘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满三年的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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