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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3-7-12 15:45:33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9名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单位设置的其它条件;

1、报考宁津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宁津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宁津县特教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特教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宁津县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幼师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本县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四)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宁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25日。

报名时注意事项:需提交①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通过复审。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13年7月11日之前取得。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40元。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现场登记报名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宁津生源或在宁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A类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说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如计划岗位报名不足出现空缺,按照1:2的比例核减岗位。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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