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聘路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教师)25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211”工程院校(以教育部官网公布名单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路南区常驻户口(含因入学户籍由路南区迁到高校尚未迁回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6、身体健康。
三、报考程序
采取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
联系电话:2862067。
3、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需填写《唐山市路南区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小二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4、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程序。为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对考生学历进行网上认证,就认证查询码的获取,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四、考试、考核形式
(一)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小组由七位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70分为合格分。考试结束后,合格分以上者按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如合格分以上人数少于拟选聘人数的,则合格分以上人数全部确定为参加体检人数),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分数末位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 “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合格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报考人员须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