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和补充机制,确保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的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优中选优的原则;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总计100名,其中六类项目生20名)
1、初中招聘教师50名(其中汉授45名,蒙授5名);
2、小学招聘教师30名(其中汉授23名,蒙授7名);
3、幼儿园招聘教师20名(其中汉授15名,蒙授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学前教育、幼教专业、音乐、美术)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和小学特教专业毕业生,在符合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相应学历条件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6、硕士研究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7、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通知(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09年6月底前在翁牛特旗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不满10年的且2010年9月2日仍在岗人员,报名时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中文类专业达到二级甲等;
10、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在翁牛特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方可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7月12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翁牛特旗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1日-7月24日。
地点:旗党校会议室。
2、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应届生带毕业证(暂无毕业证者,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是师范类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报名时需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4)本实施方案公告后,报名人员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ntqrsj.com)“下载中心”下载《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填写表格,贴好照片(每人需准备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每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4、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