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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热点知识专题讲座(1)

时间:2011-8-27 16:45:33 点击:

  核心提示:引言: 翻开近几年的高考“文综试卷”,不难发现历史选择题命题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围绕某一个专题,设计若干个选择题,从而构成一个问题链。命题强调综合基础上的知识再生和潜能发挥,不再强调知识的覆盖面。另外,文综试题的选材上“不追求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完整性...

引言:
翻开近几年的高考“文综试卷”,不难发现历史选择题命题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围绕某一个专题,设计若干个选择题,从而构成一个问题链。命题强调综合基础上的知识再生和潜能发挥,不再强调知识的覆盖面。另外,文综试题的选材上“不追求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完整性,不考虑学科内容覆盖率的大小”,考查与“现实问题相联系的基础的、核心的、可再生性的学科内容”,具有在课本依托上的拓宽、加深的特点。因此,我认为复习中国古代史,必须突破固有的模式,创设“立足现实,反观历史,和立足历史,解读现实”的主干知识的专题复习和历史热点复习。何谓主干知识:我认为是那些最能反映历史发展趋势和本质特征的内容。何谓历史热点:我认为主要包括①既与社会时政热点相关联,又有较大借鉴意义的历史内容;②既与当今社会经济、人文观念发展之间有密切联系,又与政治地理学科主体知识相关联的历史内容;③还有既与人类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紧密联系,又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大事的当代历史内容。
我认为以热点进行专题复习时“切入口宜小不宜大”。下面我就按中国古代史复习过程中,以热点组成的十个小专题向大家作简单汇报。由于时间有限,每个专题从三个方面谈谈我的认识:即(一)专题提示:是以热点问题引领每个专题的复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复习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有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二)主体线索梳理:这不同于传统的专题复习,应找准时政热点与教材内容的结合点,重新整合课本知识,注意既要避轻就重,勇于抓大放小;又要关注相关的隐性知识(图片图表和注释)。通过重点复习,培养牵引能力,深化内综合。(三)重点问题延展:重点问题延展作为主体线索梳理的辅助手段,抓住学科主体内容交叉点、聚焦区,以问题为中心,形成“再生知识”。通过全角透视重大社会问题,全力培养跨学科综合意识,解决学生应对文综测试时,思维在学科知识和能力间转换不畅,不能便捷地运用学科综合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困难。在综合问题上,最好不要“深挖洞”,重点做到“广积粮”。
由于水平有限,只能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同行们多提宝贵意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与当今农村的税费改革。
(一)专题提示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教材中重点介绍了一些朝代实行的赋役制度的内容、特点和影响。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实行税费改革,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近三年在《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实行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及其附加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税。2004年6月政府在“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下,加大改革力度,提出取消农业特产税,取消五年的农业税。这次农村的税费改革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那么今天的赋税改革是否需要从古代赋税改革中汲取一些经验教训呢?
(二)主体线索梳理
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人亩)
2. 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
①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它与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②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③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④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
⑤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 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⑦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⑧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清朝雍正时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地丁银。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三)重点问题延展
1.古代重要税制的社会意义(略)
(l)租庸调制的社会意义。①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纳庸代役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生产时间。同时,也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②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在是改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的结果。
(2)两税法实行的社会意义。①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与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苛捐杂税的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②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③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④两税法扩大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的财政收人。
(3)一条鞭法的社会意义。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人亩”制,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
(4)“摊了人亩”的社会意义。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唯—标准。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规律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2.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赋役制度沿革的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②农民由必须服一定的徭役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志。
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3.比较分析几种赋税制度(略)
①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比较
②编户制度与摊丁入亩的比较
4.封建社会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措施。
主要包括;汉初的轻徭薄赋、十五税一、三十税一;唐初的轻徭薄赋、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唐后期的两税法;北宋的“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前期的“更名田”、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学生容易忽略轻徭薄赋和土地政策。)
4.对当前农村税费改革的哲学思考
当前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这从政治上给我们的启示是:①体现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政治根源于经济,由经济决定;政治又反作用于经济,给经济的发展以巨大影响。任何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其根本的经济利益。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将会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经济利益,巩固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果。②体现了党和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人法治轨道,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③体现了国家的对内职能。一是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④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这既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集中反映,也是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从分封制到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一)专题提示
我国古代社会最典型的政治制度是奴隶社会的分封制和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应重点把握这两种制度的含义、发展演变、特征和实质;分析评价其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特别是掌握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确立、巩固、完善、加强、强化并渐趋衰落的历史,是我们踏入中国古代学习殿堂的关键。
(二)主体线索梳理
1.主要内容
①首先应理解分封制的目的、实质及其崩溃。西周为统治以征服的辽阔地区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它是我国奴隶社会典型的上层建筑形式。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促进了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但诸侯国实力的增强,最终导致分裂割据诸侯争霸,春秋战国时期走向瓦解,秦朝实行郡县制表明其结束,西汉时期又曾实行郡县与封王并行的制度。
②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③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2.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①战国时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统一全国后,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和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和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秦律》。还要注意按传统复习各主要朝代在加强中央集权化中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财政、司法监察、军事管理和思想文化等诸方面。这些措施既加强了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加强了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这样就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正式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③西汉巩固
汉初,实行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从而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中央集权受到严重威胁。汉武帝改革管制,组成内、外朝,加强皇权;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削弱王国势力,加强中央的权力。汉武帝还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形成了“大一统”局面。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巩固。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皇权,但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膨胀,最终形成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中央集权遭到严重削弱。
④隋唐完善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基本上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各割据政权为维护统治,都不同程度地加强君主专制。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而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加强了皇权。科举制的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度。唐朝中期,地方藩镇权限增大,中央政权腐败,导致“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的出现,并最终形成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中央集权再度遭到破坏。注意:尚书台和尚书省、尚书令的区别与联系。
⑤宋元加强
北宋统治者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为了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采取强干弱枝的措施,从兵权入手,解除朝中统兵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然后,派文官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由皇帝直接控制,进而收回了地方行政权、财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北宋中期以后严重的社会危机。
元朝重新实现全国性的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对地方管理方面实行行省制度,这一措施,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加强了中央集权,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注意: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和宣政院,健全了统治机构。
⑥明清达到顶峰并渐趋衰落
明清时期,我国封建制度走向衰落,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君主专制空前强化成为一时期政治制度的最大特色。明初,中央废承相制度,权力分属六部,地方设三司分权;并实行特务统治、八股取士等措施,其核心就是强化君权。清朝沿用明制,设内阁、置六部,但还保留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明清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一方面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另一方面,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注意:清朝的理藩院与元朝的宣政院的区别与联系。
(三)重点问题延展
1.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产生的根源
①经济根源:春秋末年,随着井田制的瓦解,产生了封建剥削方式。由于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安定,以保护小农经济的生产与再生产,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因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出现是由封建经济基础决定的。
②社会根源:战国时期,奴隶制度进一步崩溃,封建制逐渐形成。为巩固封建国家的统治,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同时长期的分裂割据,也需要中央集权来巩固统一。
③思想根源: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从理论上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主张,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由于这种主张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战国时期得到发展,被秦国所采纳,到秦朝开创了这一制度。
2.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影响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的需要,要注意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做具体分析,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认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影响。具体说,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起进步作用,在封建社会晚期起消极乃至反作用。
进步作用主要体现在:①有利于维护封建制度,巩固了封建统治,维护了国家的统一。②创造了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民族融合。③它适应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聚集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大工程建设的作用,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的范围内传播。如隋朝大运河的修建,北宋政府推广占城稻。西汉巩固、隋唐完善、北宋强化都比较突出地发挥了上述进步作用。
消极作用主要体现在:①经济上,明朝中期以后实行闭关锁国、对商业收重税,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②政治上,统治者用自上而下的一整套国家机构统治人民、镇压人民,明清中后期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地位和言论*自由,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受到压制和打击。③思想上,明清中后期八股取士、文字狱的专制统治使读书人只知埋头攻读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了科学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进步,阻滞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表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日趋反动。
3.注意总结封建社会的地方行政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
①地方行政制度:秦国——县制;秦朝——郡县制;汉初——郡县、封国并行; 东汉——州郡县;元朝——行省制度。注意分封制、郡县制和行省制的比较;
②地方的组织管理制度:西汉——编户制度(控制和剥削农民的租赋制度);北宋——保甲制度(“寓兵与农”、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制度);金——猛安谋克制(兵农合一的基本社会组织);后金——八旗制度(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
4.注意与政治学科相结合。运用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分析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根源于封建经济,由封建经济所决定;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认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的两对基本矛盾(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以及这两对矛盾总的发展趋势)。联系我国现今国家机构的设置,帮助学生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与历史上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有着本质的不同;并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民负责原则、依法治国原则。

三、中国古代的选管制度与重视人才选拔的历史经验。
(一)专题提示
选官用人乃国家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管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体线索梳理
1.重要的选官制度
①原始社会:禅让制——按才能举荐;奴隶社会:分封制——按血缘世袭。
②封建社会:战国时期逐渐废除“世卿世禄”局面,商鞅变法——按军功授爵;秦朝由皇帝任免——按政绩;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包括察举、征辟两种主要途径)——按“孝廉”(注重选拔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按“门第”;隋到清科举制——按成绩;(隋朝开创了科举制度,后经唐朝完善,沿用于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实行八股取士,科举制衰落,直至1905年清末新政被废除,科举制成为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历时1300余年。)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也各不相同,但它们却有相同的作用,它对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曾起过巨大的作用。
③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取分科考试办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北宋科举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增加录取名额。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明清实行八股取士。
2.古代重视人才选拔的突出事例
①春秋战国:各诸侯国为了在争霸中占有优势,非常重视人才选拔。如齐恒公重用管仲,确立了中原的霸主地位;秦孝公重用商鞅,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②唐朝:唐太宗重用贤相房玄龄、杜如晦,名将李靖等,重用谏臣魏征,调整统治政策,出现“贞观之治”。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实行自荐官制度,任用名相狄仁杰、姚崇等,使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唐玄宗前期选贤任能,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姚崇、宋璟等人为相,出现“开元盛世”。开元以后用人失当,任李林甫、杨国忠为相,酿成“安史之乱”。
③北宋: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各地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不少的荒地辟为良田,军事实力也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就转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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