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尉犁县招聘事业岗教师简章【94人】
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落实2018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9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学点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5.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学前教学点的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6.普通话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同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汉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2018年尉犁县公开招聘事业岗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报到、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0日(周末正常上班)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地点: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五楼508室
2.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尉犁县公开招聘事业岗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携带报名表、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学信证明(带二维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相关费用
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3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要求
(1)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小学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自备所报学段学科3个教案,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现场随机抽取,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体育、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学前面试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幼教专业技能测试。①自弹自唱:要求考生在指定的幼儿作品中,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②舞蹈:自带播放器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③简笔画:要求根据既定的具体题目(由主考官自行命制考题)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考生需持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附件3)按照职位比例1:1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尉犁县公开招聘事业岗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事业岗教师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按照《尉犁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鼓励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择优考入编制内,未参加、未考取教师的由县财政聘用并继续享受同等待遇。
(八)报到上班时间
2018年8月23日报到,2018年8月24日-8月26日岗前培训。
(九)薪酬待遇
1.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
2.每年年度考核后合格后,按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奖励、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在基层乡镇学校工作教师还可领取基层补贴。
3.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4.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床、电热水器、灶具、衣柜等设备,可拎包入住。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三)鼓励受聘教师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尉犁县编制内教师岗位。
(四)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聘相关网站了解考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尉犁县事业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996-402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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