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快发展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历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正确流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2017年及2018年3月已被伊宁县聘用的县聘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成人教育)。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首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7日
2.报名地点:伊宁县第三小学
3.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伊宁县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局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23日
2.面试地点:伊宁县第三小学
3.面试人员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4.面试内容:
考生需提前准备三份不同的教案,小学面试范围为4-6年级教材,初中7-9年级教材,高中1-3年级教材。由考官现场在准备的教案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根据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提问。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5.面试评分: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试讲50分,答辩10分,专业测试40分;其他学科试讲80分,答辩20分。
6.面试要求: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表原件。
(3)一旦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公布成绩:2018年7月25日(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
(五)公布录取分数线:2018年7月26日(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
(六)体检、政审
面试入围人员需先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7月27日—7月29日;并于7月29日之前将体检报告交教育局人事科211办公室。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安排政审(内地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政审)。
(七)选岗: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由考生现场选岗,如未按时到位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另行通知。选岗地点:伊宁县第三小学。
选岗后将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部门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上岗。
(八)培训、上岗
1.培训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24日;
2.培训地点:伊宁县第二中学。
3.上岗时间:2018年8月25日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工资按照新招聘特岗教师学历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间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在聘期期满后两年考核均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以后每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两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若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教育局:0999-7863743
姚老师:13999583907
举报电话:0999-78637160999-786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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