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幼儿教师招聘【100名】
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聘人数:100名幼儿教师。
职业素质要求: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学前教育工作。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者。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者。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
5、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6、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其它要求
1、本市校聘教师参照以上条件,自愿报名。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录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禁止报名的人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职人员的其它情形。
3、本市在编教师。
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人数和招录比例不低于2:1,方可组织招聘。
1、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高碑店市教育局(东三楼大会议室),地址:高碑店市文化街42号。
3、联系(咨询)方式:0312—6396013、6390056。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办法。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碑店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一份,关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打开“教育信息”栏中的“教师招聘”,查找“高碑店市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中的阅读原文,下载《高碑店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填写表格内容,打印后粘贴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应聘者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联系电话为0311-66005710、66005711),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3、审核通过后,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场次等,待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2、笔试分值占总分50%,由高碑店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试题由外聘专家组拟定并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50分。
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程序。不按时参加复审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占总分50%,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其中模拟课堂占30%,弹唱占10%,简笔画占10%,满分为50分,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考官构成,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本组面试结束,及时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栏中“教师招聘”公布面试成绩。
3、每个面试室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考核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2、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