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50人】
为充实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队伍,经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自贡高新区2018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选聘自贡高新区以外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97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592437954@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务必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网上报名后请打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813-8266853)。
(三)报名资料:
1.《自贡高新区2018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有效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7.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资格审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时间和成绩计算规则:
1、面试内容: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内容和教育教学常识。
2、面试时间:备课时间2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2分钟,教育教学常识问答3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规则: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占面试总成绩的95%,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口头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5%。
面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二)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具体组织实施,高新区监审局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和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
考察后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考察。递补考察人员仍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选聘人员后,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选聘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面试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经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人事主管部门):0813-811596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主管部门):0813-8266853
附件下载>>>
2018年自贡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