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博湖县教育系统招聘人员20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博湖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200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无宗教信仰,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底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6.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7.学历要求:学前教育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8.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近三年在公务员考录、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含各类事业岗考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被取消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共招聘200名(幼儿园60名、小学80名、初中30名、高中30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新疆博湖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详细信息可登陆博湖县党政信息网查看(http://www.xjbh.gov.cn/)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为方便内地考生,成立3个招聘小组,分别赴甘肃、陕西、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地招考。凡未参加内地考试的考生,统一在新疆博湖县考点进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9︰30-6月20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前期已通过网络或现场进行报名人员,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不需再次报名,具体相关事宜以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办电话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邮箱:1040665109@qq.com;
(2)现场报名地点:内地考生可到甘肃、陕西、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任何一个省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关注QQ群),也可以在新疆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报名。
3、报名资料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新疆博湖县招聘教师报名表》,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蓝色渐变标准彩色照片2张,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18年博湖县招聘教师考察政审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所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4、相关费用: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
未参加内地考试的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9︰30-19︰30。
未参加内地考试的考生准考证领取地点:新疆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方式:现场发放。
(三)笔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新疆博湖县考点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
2、笔试地点:新疆博湖县,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实行闭卷考试,一场次,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内容学前段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中小学段为《中小学心理学》《中小学教育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6月23日—6月25日。
5、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博湖县党政信息网(http://www.xjbh.gov.cn/)。
(四)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均使用国语答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未参加内地考试的考生面试时间2018年6月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内地考生笔试、面试时间为同一天,具体事宜详见QQ群。
(五)体检
按照拟招考职位1:1的比例,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提供1寸蓝底渐变色照片,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所有进入政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历档案,由县人社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期三年。
(九)聘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2018年择优录取部分教师(符合自治区特岗特岗招聘条件),统一办理自治区特岗教师入职入编手续;若未顺利纳入特岗计划的可作为县市域内自主招聘教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县域内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鼓励聘用教师在合同期内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后按规定转为特岗教师。对合同期满仍未进入特岗教师队伍的人员,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规定续聘。
五、工资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国家津贴、规范性津贴等组成。实发工资(含各类补贴)本科生4483元/月,大专生4313元/月。
(二)优惠政策
对应聘到新疆博湖县工作的内地毕业生,在县城提供每2人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教师周转住房,拎包入住。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证件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博湖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告为准(http://www.xjbh.gov.cn/)。
六、政策咨询
新疆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996-6625618
陕西、河南省片区招聘联络人:马金泉18799080301
甘肃、四川省片区招聘联络人:魏宝军18999029087
贵州、广西省片区招聘联络人:温金发13345458816
新疆博湖县招聘联络人:马爱花18999628358
网络报名邮箱:1040665109@qq.com
QQ群号:684319262新疆博湖县教育招聘群
788255747新疆博湖县教师招聘群
附件下载>>>
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考试专业目录.xls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