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公告[4名]
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分配自治州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通知》(博州教发[2018]6号)要求,阿拉山口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新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6月5日(含当日,下同)。
㈡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历)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等。
㈠报名:(2018年6月5日至7月10日,周末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现场报名地点为阿拉山口市教育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56号),报名电话为0909-6998337、1399976439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或有效期内MHK等级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㈡资格审查和政审。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和政审结果于报名当日反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和政审后发放准考证。
㈢面试
1.所设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组织面试,如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
2.面试成绩。小学和初中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合格分数线为90分。主要包括:设计教学方案能力(30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60分)、教师基本素养(30分)、应变能力(30分)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
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美术要进行专业测试。
㈣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㈤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排名确定,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㈥公示
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州教育局审核,并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府网、阿拉山口市零距离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
㈦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8日前到阿拉山口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由自治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㈧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阿拉山口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考试。
三、特岗教师政策
㈠报到时由任教学校报销来阿交通费用(仅限火车硬卧),并统一安排食宿。
㈡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㈢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㈣服务期满后,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按原定编制、岗位,由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㈠招聘工作自觉接受阿拉山口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
《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简章》、《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政审表》、《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报名表》、《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岗位表》、《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可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阿拉山口市零距离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0909-6998337,13999764395。
4.监督电话: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委0909-6995565。
附件【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017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3).xlsx】
附件【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2018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政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