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晋中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是经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为保证学校课程开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艺术设计学1、工艺美术1、录音艺术1、数字媒体技术1、影视摄影与制作1、软件工程1、物联网工程1、通信工程1、临床医学1、金融学1。
其中:临床医学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政纪、党纪、刑事处分。
(四)年龄在30周岁(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六)临床医学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金融岗位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历。
(七)招聘岗位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人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并通知已报考人员。
(九)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十)身体健康。
(十一)尚在国家、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的教师不得报考;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晋中教育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晋中教育网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5天。初审合格进入笔试。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专业相对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但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考试由晋中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笔试成绩公布后组织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学科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临床医学和金融学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的5年及以上工作证明。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主动核实手机信息并在随后招聘环节保持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3.面试。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满分80分,答辩满分20分。
(1)讲课。讲课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讲课课题由面试专家组命制。应聘人员提前2小时到面试场所进行备课、讲课。
(2)答辩。讲课结束后,当堂进行答辩。答辩题目现场抽取。答辩时间5分钟。
(五)体检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聘用单位可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七)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晋中教育网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市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7月26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8月3日8:00-8月7日18:00,网上报名。
(三)8月10日-8月1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8月12日,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54-3806621、3806622(晋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4-3806636(晋中市教育局监察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晋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