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针对我区小学教师短缺的现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我区拟在编制限额内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100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其指标分配为:语文40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6名),数学2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0名),英语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音乐8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体育1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美术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信息技术6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
如部分科目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则缩减该科目原定的招聘计划,缩减指标可调整到其它学科。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户籍不限,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具有小学阶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六)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榆次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校就读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
利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ci.gov.cn)和《榆次时报》及招聘安排会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二)报名
1.应聘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详见所需材料要求)到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报名。报名时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2.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手工填写无效。在榆次区以外服务的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报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科,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3时,调整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另行补充公告。
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报考岗位数的3倍时,相应核减的岗位名额,调剂到本学科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按时参加榆次区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科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10分,专业知识学科90分,笔试以高考命题方式命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5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