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4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初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且后取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专升本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2、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寿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或原件存放县市教育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暂未领到报到证、毕业证者可凭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未领到证书者可凭认定机构(市、县教育部门)出具的带证书编号的证明报名;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
6)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寿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
2.注意事项
必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最低不得低于2:1,如出现不达规定最低比例情况时,经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招聘人数并进行公告。
(三)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知识占90%,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笔试时间15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后一周内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队,按照招聘名额的二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寿阳县政府网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报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讲课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