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中小学教师。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统一领导、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安全保密。
二、招聘计划
1、中学教师
高中:一中教师5人。学科:物理2人,化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中职:职校教师13人。学科: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2人,农学2人,学前教育3人,计算机2人。
初中:二中教师1人。学科:物理1人。
初中:三中教师1人。学科:物理1人。
其他初中教师17人。学科: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3人。
2、小学教师43人。学科:语文12人,数学12人,英语11人,音乐2人,美术2人,体育2人,科学2人。
3、幼儿园教师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学段教师资格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广平县在编教师;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程序
(一)招聘对象
报考中学、职校教师的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科须为广平县户籍,具有广平县户籍或身份证号码为广平县号段(130432或132127开头的身份证号码)。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7月26日—8月1日。
2、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按学科岗位类别登记,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平县第三实验小学(育才路中段路北,广平县教育体育局东侧)。
报名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广平县户籍专科考生携带,不含户口证明)、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按照填表要求,提前填好《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同时提供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一式一份,报名时携带。
报名中的一些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报名证件不全的,一律不能报名。
(2)因需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除身份证外,其他报名证件须留存审查。
(3)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中职、初中及小学相对应学科,中职教师资格只可报考职校相对应学科;初中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小学相对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只可报考小学相对应学科;幼儿教师资格只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可报考中职学前教育岗位。
(4)“广平县户籍”的时间界定:限定为2017年7月21日以前广平县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