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祁县中小学招聘120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公告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招聘120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岗位工资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20名。
招聘小学教师80名。其中:语文40名,数学30名,英语10名。
高中15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历史1名,政治1名,地理1名,生物1名、计算机1。
初中25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3名,历史2名,政治2名,地理2名,生物2名、计算机2名。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2017年6月底前连续任教满三年的本县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3年7月31日后出生)。
4.资历要求:
(1)小学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本县临时代课教师,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初中、高中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本县临时代课教师,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5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地点:新兴劳务派遣公司(昌源北路丹枫综合市场综合1楼18门市)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从祁县政府网站下载并由本人填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
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临时代课教师报名时,在提供上述证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学区长、所在学校校长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要对所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如部分岗位出现不达规定比例时,经研究后将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5.2017年7月12日上午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祁县新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昌源北路丹枫综合市场综合1楼18门市)领取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