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5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7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受过治安处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从7月20日起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普兰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点-11点下午13点-16点)
2.报名地点:普兰店区科技教育中心。
3.报名要求:
(1)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学科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携带打印好的《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及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各一份。
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需带英语专业四级(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未发的,须出具学校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2017年考取教师资格证未发的,须出具笔试成绩合格单和复印件,面试成绩合格全网页截图,或者是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当地教育局开具的笔试面试合格证明;
(3)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现场领取准考证。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保存备查,请考生自行备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三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普兰店区第三十七中学、第十一中学(备用考点)。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名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与考试所使用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区人社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