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2017年秋季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五华县2017年秋季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幼儿教师须全日制中专师范类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该类毕业生原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被幼儿师范学校录取,在校全日制就读,学制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同时符合岗位设置专业的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同时符合岗位设置专业的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五华县2017年秋季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8月8日至1999年8月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大一寸同底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7日、8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五华县第三小学(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文化街)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2:30--5:30到五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