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首市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界首市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学科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表2。
外地路途较远的报考人员在以上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不受岗位限制,随到随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界首市教育局电大三楼(界首市中原西路815号,界首一中西200米路北)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除提供准考证和资格复审表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到的纸质版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单列计划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界首市在编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提示:以上相关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五、收费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六、资格复审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7日至6月29日)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界首教育网公布,递补人员可于7月3日—7月4日12时前按以上要求到界首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为减少考生排队时间,防止拥挤,请考生按资格复审时间及安排参加复审。
3、复审流程:材料审核(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缴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时间:专业测试拟安排在7月15日—7月16日(以专业测试公告为准)。
2、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
3、专业测试方式:采取无学生上课形式。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提示:凡报考我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的考生请随时查看界首教育网相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1、(发网上)附件1:界首市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发网上)附件2:界首市2017年新任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时间安排.xlsx
3、(发网上)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界首市教育局界首市人社局
2017年6月22日
1、(发网上)附件1:界首市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发网上)附件2:界首市2017年新任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时间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