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畅通教师流动渠道,经研究同意,面向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为插花中学、各乡镇和新华街道辖区内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序号 |
单位 |
初中 |
小学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信息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1 |
阜阳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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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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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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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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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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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阜阳市第十六中学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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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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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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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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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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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颍东区东盛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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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合计 |
2 |
2 |
2 |
2 |
1 |
3 |
2 |
1 |
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选调计划,被核销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核销岗位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在本区农村学校工作3年(2014年及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且现仍在农村教学一线工作的在编人员(2014年特岗教师可报考)。
3、男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近3年(2014、2015和201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2014年参加工作当年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三年内每年度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人员和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3)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4)其他不宜选调的。
五、加分规定
1、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加5分;获得省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2、获得市级名师称号的加3分,获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加1分;
3、获得区级名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教育教学技能评比十佳全能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0.5分,获得区级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称号的加0.5分;
4、“一师一优课”和“微课”获部优加1分,省优加0.5分;
5、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加1分,教育类博士研究生加2分;
6、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范围,加分可以累计,最高为5分,超过5分者按5分计。
六、选调程序
此次选调教师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告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23日
2、报名程序:
(1)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3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地点: 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荣誉证书(用于加分的)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4)填写《颍东区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7日至8日,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原报名点)。
3、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报考初中岗位的为报考学科初中至本科阶段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岗位的为报考学科小学至本科阶段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教学基本素质和技能,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按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合成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均在颍东区政府网(http://www.yd.gov.cn)、颍东区教育局网(http://www.ydedu.com.cn)和颍东区人社局网(http://rs.yd.gov.cn)公示。
5、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和加分后的总成绩按初中和小学岗位分学科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下同),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则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不超过该岗位选调人数。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6、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7、公示与调动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分学科和学段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中所列选调单位进行选岗。选调人员试岗半年,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8、注意事项
(1)笔试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请各位报名参选人员及时关注颍东区政府网站和区教育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各校要根据本公告报考条件严格把关,并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3)本次选调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2272007(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2272093(区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颍东区面向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面向农村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xls
颍东区公开选调引进和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