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中小学、中专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8名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9:00—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8日16:00
报名网址:岚山教育网(http://www.rzlsedu.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7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14:00—7月15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岚山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7日12:00前到岚山区教育局(岚山中路19号科教民政办公楼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出具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