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 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开展2012年度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 名,其中毛坦厂中学高中教师3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20名,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30名,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20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 人员16名。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3、资格:高中教师要求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他招聘岗位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4、年龄:
高中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妇产科、儿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2012年6月13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高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其中“任教经历”栏须加盖任教学校公章);
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均须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以上报名表及承诺书从金安政府网www.ja.gov.cn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如是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证明,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6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计9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考试
1、考试方式: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高中教师为试讲,幼儿园教师为面试。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仅采用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