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教育、卫生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86名,其中教育系统136名(含金寨一中10名研究生学历教师)、卫生系统 135名、计生系统13名、县食品药品监督所1名,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名。招聘岗位详见《2012年金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2012年卫生等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年龄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 20日—22 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系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凭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报名。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金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并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费8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免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村级小学教师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公布,实行按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由县人社、监察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7月5日至 6 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其中硕士研究生应不低于1:2),形不成竞争局面的,将取消该招考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进行选拔。
六、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试教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与试教成绩按7:3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卫生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现行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卷面分各为100分,其中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按7:3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卫生、计生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各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考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二)试教
1、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进入试教。其主要内容根据报考岗位与专业要求确定,满分为100分。
2、试教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员比例低于1:2的,专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分以上;试教成绩必须达到试教当日该考场同一专业、同一考官组试教考生的平均分数;如仅有1人参加试教,试教成绩必须达到65分。
(三)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如同一岗位考试分数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聘用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教育、卫生及计生系统定岗聘用,采取“知分填志愿”的方式(除52名村级小学教师实行定岗报名外),由考生按从高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岗位。
对部分不入编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类同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五种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六安人才网、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附件:
1、《2012年金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2012年卫生等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