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裕安区公开招聘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裕安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教师20名。详见《裕安区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
(四)招聘的高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12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六安市天堂寨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名。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可从六安人才网、裕安区政府网、教育网上下载,也可在报名处领取),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计两门共9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人社、教育、监察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一)笔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两门合计成绩必须达到120分,面试最低分数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六安人才网、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分学科按岗位计划数确定,岗位计划数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人选比例的,以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选。
(三)合成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70%+面试成绩×30%。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签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幼儿教师选招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教师字【2010】15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查后,由主管部门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学历认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按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分担。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考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情况详见《裕安区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裕安区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咨询电话:0564-3235061、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69
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