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试讲方案》公布如下。
一、试讲人员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照《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比例和条件,确定进入试讲入围的人员。
二、实施原则
本次试讲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按照预定程序规范操作。
三、试讲时间、地点
试讲时间:2012年7月24日。
试讲地点:见《试讲通知书》。
入围人员于7月20日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原报名处),缴纳试讲费80元,领取《试讲通知书》。报名截止时间为20日18:00,届时没有报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试讲程序
1、入围。参加试讲的人员,凭《试讲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试讲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上午5:30-6:00),到指定考点接受封闭管理,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6:00开始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2、抽题。试讲课题由每学科第一名考生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到候考室抽取,所抽取的课题为当日本小组所有考生的试讲课题。试讲教材为安徽省普通高中高二年级现使用的教材(见附件)。
3、备课。第一位考生抽取课题后,由工作人员将课题复印交考生备课,同时将课题复印七份由工作人员于面试开始前交考官。考生在候考室当场撰写课题教案,时间90分钟。30分钟后,引导员带第2名考生到候考室备课,依次类推。教案撰写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复印7份交考生带入试讲考场。教材考点提供,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书籍资料和教具进入候考室。
4.试讲。8:00开始试讲。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到指定考场,将复印的教案交考场监督员分发各考官。考生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30分钟。结束前5分钟,由记时员提醒,30分钟一到,立即结束试讲。
5.评分。各考官根据听课、查阅教案的情况,对照《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试讲评分标准》,独立逐项进行评分,计算出合计分数并签名。
6.计分。计分员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试讲成绩。
7.成绩公布。由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员复核并确认签名后,将该考生的《成绩汇总表》和所附各考官的《评分表》一并交主考官,主考官审核后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名确认。每位考生的试讲成绩由主考官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公布。
8、离场。主考官宣布成绩后,该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按试讲报名时的分组,按时参加封闭管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试讲处理。考生未经引导员带领,不得单独行动。
2.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3.试讲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无线接收器材进入试讲考点。切实做好试讲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试讲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2012年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61080
区教育局:0564-3261739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4-3261055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