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现将我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共计11名。具体岗位见《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2、未就业〔含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往届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4、本科时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一致,研究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专业相关。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计算机等级水平达国家二级及以上。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形式),统一考核、体检,统一聘用。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①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下同)、《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请考生在桐城教育网或桐城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及须同时提交的各项原始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等办理报名登记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学校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研究专业方向、研究生能否按时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等)和经学校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及须同时提交的各项原始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等办理报名登记有关手续。
②信函报名:将报名时所必须提供的各项原始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及《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以特快专递寄至安徽省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收,邮编231400;
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书。
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限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审查资格:现场报名的即时进行资格审查,信函报名的于7月2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告知报名者。
(二)考试事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8日上午8:00开始在桐城二中举行考试。请考生持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总成绩由下列⑴-⑶项累计组成:
⑴5分钟演讲(满分20分)。内容包括①自我介绍②学业经历③专业规划或学术心得。此项着重考察应聘者的口语表达水平、学术素养与专业方向。
⑵30分钟上课(满分70分)。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学科,抽签选择课题(高中相应学科)进行上课(无学生)。上课前给予50分钟的备课时间,应聘者依据课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此项着重考察应聘者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
⑶学术成果(满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中文核心CN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独着计5分,第二作者计2分;一般公开发行的CN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独着计2分,第二作者计1分(不含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含增刊)。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着独着(不包括学科学习资料)20万字及以上计10分、合着5万字及以上计3分。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已结题,不含子课题)计5分,参与计2分。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若考试时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则考生考试总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且考试考官组提出能够聘用意见后,考生方可作为初选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三)初选人员的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985”学校毕业的优先、“211工程”学校毕业的优先;上课成绩高的优先,学术成果得分高的优先。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再次考试予以确定。
(四)考核、体检
统一组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与办法》执行。初选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初选资格。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分学科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择校。分数相同的抽签确定择校顺序。一次择校到位,不得重新调整。
对因取消初选(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不愿择校、拟聘用的人员在2012年8月25日前不按学校规定到岗等情况出现的招聘空缺岗位,按该学科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于2012年9月初组织一次依次递补。
六、聘用手续办理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由学校9月初统一办理)。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自2012年8月25日开始,至2013年8月24日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聘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七、有关事项
1、各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名额比例一般不小于 3:1,如达不到该比例,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以及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不能提供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取得高级中学及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6136609 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6134001 桐城市监察局信访科
0556-6136776 桐城市教育局监察科
桐城市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