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要求及薪酬标准
招聘职位、要求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公安局招录雇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1月23日(4天),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00。
报名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8号,地铁季华园站D出口)。
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2张。(注:未获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人员。笔试暂定于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进行评价。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雇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并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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