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薪酬
招聘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86253118,81852015。
3、报考者请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5、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进行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考察考生的听打速录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依“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察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100分。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机关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fayuan.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86253113。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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