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要求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但同类型的职位只可报考1个。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详见附件3、4),可由他人代报名。
3、考试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考生填写《三水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5),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一)电脑文字录入测试
报考三水区人民法院机关雇员职位代码为21101的考生须先进行电脑文字录入测试。测试项目为听打(输入方法不限),听打录音用普通话以每分钟120个字左右的速度进行。测试合格标准为:每分钟录用55个文字以上且正确率80%以上。电脑文字录入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面试。
电脑文字录入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统一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报考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雇用人员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中的男、女子青年四组的评分标准实施,男子合格成绩在4分35秒以内,女子合格成绩在4分30秒以内。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面试分期进行,首先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面试,再进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面试。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核人选,由招录单位决定。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招考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2013年三水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3、各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rar);
4、各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类).rar);
5、《三水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rar》。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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