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沙坪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1.招聘人数:5名。
2.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城乡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初中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组织考察、票决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
2.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基本逻辑、应变和履职能力。按照与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考察。
3. 组织考察。由沙坪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进行排序。
4.票决。根据考察情况,召开沙坪镇党政班子会议,进行票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
5.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如有重大疾病传染病视为体检不合格。
6.公示。对确定拟录用且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每月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内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考核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沙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彩照3张。
(2)报名人员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沙坪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本启事由沙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沙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