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文秘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男,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二本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等文科专业优先)。
2.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3.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4. 身体健康。
5.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和共产党员优先。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录用者,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不低于3200元,食宿自理,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吉安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管理科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908室)。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笔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796—8253307
附件:吉安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