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协助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6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律、计算机、文秘、会计类优先;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优先。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500元/月(含伙食补贴)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面议;
3、享受国家法定假期等休息日。
四、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8月10日
五、报名地点: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原东方宾馆四号楼四楼)
六、联系方式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咨询电话:0799-6833449
萍乡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799-679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