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泰和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男播音员1名。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户籍地不限,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裸眼视力1.2以上,身高170cm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泰和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24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广播电视台(文田广电大楼五楼)。
3.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年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泰和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A4纸打印,报名表格自行登录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下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退回报名费。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最低不能低于1:5,达不到1:5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采取先面试(试镜)、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计算按面试(试镜)占80%、笔试成绩占20%合成考试总成绩。
1.面试(试镜):满分为100分。
面试(试镜)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试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前2天下午下班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试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依据材料撰写新闻稿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撰写新闻稿6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初步名单。如出现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时,则按试镜成绩高低来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前2天下午下班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如总分出现并列时,则按试镜成绩高低来确定)。体检后,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泰和县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由泰和县人社局和泰和县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附件:泰和县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