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朝阳凌源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按上级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凌源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组织实施
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凌源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市中心医院派驻大河北卫生院工作满5年。
二、招聘及管理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2016年我市招聘工作的实际情况,2017年度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中有关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招聘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开展。关于招聘范围、招聘条件,重新调整明确如下:
(一)招聘范围调整为: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调整为: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 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其他均按以上招聘条件掌握。
二、招聘组织形式
市卫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审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并将发布的招聘信息资料上报朝阳市卫生计生委,对特岗招聘报名人员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一)招聘原则
1、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为凌源市中心医院1人,确保招聘的全科医生有编有岗,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市中心医院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期间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
2、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市政府网站和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14日
报名地点:市卫计局五楼科教科,电话6806626
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应一致,报名者按照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照片7张,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原单位出具的在岗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招聘计划与报考职位的考生原则应不小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笔试加权成绩与面试加权成绩的总和。
(1)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市卫计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一周后登录市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由市卫计局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以招聘岗位和笔试合格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市卫计局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和考察。
(4)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生理学考试成绩高者为先。
①体检。市卫计局负责组织2017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合格人员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计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在体检和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5)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全科医师特岗招聘笔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必须实名制,否则不予受理),取消其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于2017年9月上旬由市卫计局协调人社和编制部门完成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人员入编入岗手续。
2017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特岗招聘后管理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加注全科医学范围。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二)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市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三)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市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市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市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四)市卫计局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岗前培训方案的通知》(朝卫办发[2016]298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市特岗全科医生后续培训方案的通知》(朝卫办发[2017]144号)要求的培训内容,负责组织特岗聘用全科医生实施岗前和后续培训。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首次培训,经考核合格,报朝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正式上岗服务。
五、加强资金投入、使用及管理
市财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同时,市财政部门应按《实施意见》规定,适当投入资金,用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补贴,以提高特岗全科医生待遇和保障,增加岗位吸引力。
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争取更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知晓并积极参与到招聘当中,保质保量完成招聘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已列入本年度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是提高我市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稳步实施。
(二)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资金保障和督导评估等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建立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数据库,省、市卫生计生委对特岗计划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 :2017年凌源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