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58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葫芦岛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
特岗全科医生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全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入编后,由县(市)区卫计局根据实际需求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
招聘岗位:绥中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2名;兴城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2名;建昌县康复医院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其他均按以上招聘条件掌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持《2017年度葫芦岛市特岗全科医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先到报考医院所在县(市)的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现有学历及前学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全科转岗(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单位同意报名介绍信、报名表(有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印章、报考医院县卫计局人社局盖章)等材料,考生可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或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lnhld.lss.gov.cn)下载《报名表》或到报考医院所在地的县(市)卫计局领取,考生至公告之日起,可先到县(市)卫计局等部门办理初审手续。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19日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人才中心(龙湾新区劳动大厦二楼左侧楼群)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市)卫计局负责办理县(市)医院工作人员入编手续,并组织签定有关考生、医院、派驻乡镇卫生院三方的协议、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及相关内容的落实。
四、纪律及相关要求
1、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其它
相关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13344
附件1:/岗位信息表.rar
附件2:/报名表.rar
葫芦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