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定南县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城区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网格员)12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县户籍。
2.年龄22周岁(1995年5月31日前出生)至45周岁(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热爱社区工作,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4.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女性不受此限。
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31日。
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经历的;
(5)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罚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定南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广州大道北),联系电话:0797-4297611。
(4)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户页)毕业证,退伍证、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二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假信息人员,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统一面试
采取问题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男性、女性分开计算)达不到1:2要求的适当调减聘用人数。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试
行)》执行,患有烈性传染病及重度心脑血管病等影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男性从面试成绩第12名,女性从面试成绩排第2名起递补体检。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初步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公安、纪检、法院、卫计等部门意见,如调查发现有不得报名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对象。
6.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先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工作制度行为,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期为一年,一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不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正式聘用后1800元/月 (含个人应缴8%的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本公告由定南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定南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