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城乡规划档案馆、章贡分局均为赣州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研究、基础地理信息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参与建筑、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等方面的设计等;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成果、建设成就展示、规划公示及查询、交流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市城乡规划档案馆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等;章贡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主要是受市局委托负责章贡经济开发区、水东片区范围内规划的审批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名、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名、赣州市城乡规划档案馆1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1名(见附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招聘后按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享受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含2016届毕业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3]58号修订内容进行体检。
(五)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城乡规划局1209室(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⑥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
报考规划展示讲解岗、档案管理岗人员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建筑设计岗、园林景观设计岗、工程管理岗、规划管理岗人员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约占40%)和专业知识(约占60%)。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等,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城乡规划理论知识、规划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报考规划展示讲解岗人员入闱面试比例为1:6,如不足1:6,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网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报考规划展示讲解岗人员须附加讲解类面试题。面试总分为100分,聘请有关部门及专家担任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因考生笔试缺考、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致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且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核、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考生临时缺考除外)。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
(四)考核
由市城乡规划局开展考核工作,主要审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考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1:1比例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
2、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97-7306656
监督举报电话:0797-7306993
附件1: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