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定南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要求:
1.年龄:18—40周岁(1999年6月30日至1977年6月30日出生)。
2.学历: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
4.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5.身体健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经历的;
5.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单位为其缴交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6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2.报名地点:定南县城市管理局三楼行政办公室(定南
县滨河路与三经路交汇处)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经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内容报名时现场提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初步聘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成百分制,男性总成绩排前12名者(含并列)、女性总成绩排前3名者(含并列),确定为初步聘用人员。
(五)体检:组织初步聘用人员参加体检,费用由定南县城市管理局承担,体检标准参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患有烈性传染病及重度心脑血管病等影响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男性从总成绩排第13名起、女性从总成绩排第4名起递补参加体检。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初步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公安、纪检、法院、卫计等部门意见,如调查发现有不得报名的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政审。
(七)聘用:初步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开始试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并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四、咨询电话:4289738。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